中華病理學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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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稱: | 中華病理學雜志 |
期刊級別: | 北大核心期刊、科技核心期刊 | |
國內統一刊號: | CN 11-2151/R | |
國際標準刊號: | ISSN 0529-5807 | |
期刊周期: | 月刊 | |
主管單位: |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 |
主辦單位: | 中華醫學會 | |
咨詢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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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病理學雜志》期刊簡介
• 期刊信息:《中華病理學雜志》于1955年創刊,是中國科協主管, 中華醫學會主辦的基礎性和高科技學術期刊,ISSN:0529-5807,CN:11-2151/R,郵發代號:2-56。該刊報道病理學領域中先進的科研成果和病理診斷經驗,反映我國病理學乃至醫學領域中的重大進展。
• 期刊欄目:述評、論著、綜述、講座、論壇、前沿科技、技術交流、新技術與病理診斷、學術動態、臨床病理討論、讀片討論、病例報告等。
• 期刊榮譽:1997年獲中宣部、國家科委、新聞出版署聯合舉辦的第二屆全國優秀科技期刊評比三等獎和第二屆中國科協優秀科技期刊二等獎;獲中國科協、自然科學基金委 1999年基礎性和高科技優秀學術期刊專項資助,2001年以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好(“雙效”)期刊入選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組建的“中國期刊方陣”,并獲中華醫學會優秀期刊二等獎。
• 收錄情況:中國知網收錄、CA 化學文摘(美)(2011)、JST 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數據庫(日)(2012年計劃收錄)、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CSCD—2008)收錄。
• 讀者對象:以廣大病理醫師、基礎醫學工作者和各臨床科室醫師為對象.
• 影響因子:復合影響因子:0.459,綜合影響因子:0.372。
• 《中華病理學雜志》雙核心期刊投稿要求:
1. 文稿 應具有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確,書寫工整規范,必要時應做統計學處理。述評、論著、綜述、講座等一般不超過5 000字,論著摘要、病例報告、簡報等短文不超過1 500字。
2. 文題 力求簡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
3. 作者 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更改;作者單位名稱及郵政編碼腳注于同頁左下方。作者應是:(1)參與選題和設計,或參與資料的分析和解釋者,(2)起草或修改論文中關鍵性理論或其他主要內容者,(3)能對編輯部的修改意見進行核修,在學術界進行答辯,并最終同意該文發表者。以上3條均需具備。僅參與獲得資金或收集資料者不能列為作者,僅對科研小組進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為作者。對文章中的各主要結論,均必須至少有1位作者負責。集體署名的文章必須明確對該文負責的關鍵人物;其他對該研究有貢獻者應列入志謝部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應征得本人同意,并有證明信。
4. 摘要 論著須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采用第三人稱撰寫,不用"本文"、"作者"等主語。為節省篇幅,中文摘要可簡略些(200字左右),英文摘要則相對具體些(400個實詞左右)。英文摘要應包括文題、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單位名稱、所在城市名及郵政編碼。作者應列出前3位,3位以上加"et al";不屬同一單位時,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時在單位名稱首字母左上角加"*"。
5. 關鍵詞 論著需標引2~5個關鍵詞。請盡量使用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編輯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醫學主題詞表(MeSH)內所列的詞。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無相應的詞,處理辦法有:(1)可選用直接相關的幾個主題詞進行組配。(2)可根據樹狀結構表選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題詞。(3)必要時,可采用習用的自由詞并排列于最后。關鍵詞中的縮寫詞應按MeSH還原為全稱,如"HBsAg"應標引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每個英文關鍵詞第一個字母大寫,各詞匯之間空2個字。
6. 醫學名詞 以1989年及其以后科學出版社出版的《醫學名詞》為準,暫未公布者仍以人民衛生出版社編的《英漢醫學詞匯》為準。中文藥物名稱應使用1995年版藥典(法定藥物)或衛生部藥典委員會編輯的《藥名詞匯》(非法定藥物)中的名稱,英文藥物名稱則采用國際非專利藥名,不用商品名。凡以人名命名的疾病、綜合征、試劑、技術方法等以原文字表示,不用譯名。
7. 圖表 每幅圖表單占1頁,集中附于文后,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資料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并在注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本刊采用三橫線表(頂線、表頭線、底線),如遇有合計或統計學處理行(如t值、P值等),則在這行上面加一條分界橫線;表內數據要求同一指標有效位數一致,一般按標準差的1/3確定有效位數。線條圖應墨繪在白紙上,高寬比例約為5∶7左右。以計算機制圖者應提供激光打印圖樣。照片圖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對比度。圖中需標注的符號(包括箭頭)請用另紙標上,不要直接寫在照片上,每幅圖的背面應貼上標簽,注明圖號、作者姓名及圖的上下方向。圖片不可折損。若刊用人像,應征得本人的書面同意,或遮蓋其能被辨認出系何人的部分。大體標本照片在圖內應有尺度標記。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數。圖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應注明出處。
8. 計量單位 實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以單位符號表示,具體使用參照1991年中華醫學會編輯出版部編輯的《法定計量單位在醫學上的應用》一書。注意單位名稱與單位符號不可混合使用,如ng·kg-1·天-1應改為ng·kg-1·d-1;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于1條時應采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應采用ng·kg-1·min-1的形式;組合單位中斜線和負數冪亦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采用ng/kg·min-1的形式。在敘述中,應先列出法定計量單位數值,括號內寫舊制單位數值,如10 kPa(75 mmHg);但如同一計量單位反復出現,可在首次出現時注出法定計量單位與舊制單位的換算系數,然后只列法定計量單位數值。量的符號一律用斜體字,如吸光度(舊稱光密度)的符號為A,"A"為斜體字。
9. 數字 執行GB/T 15835-1995《關于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公歷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和計數、計量均用阿拉伯數字。小數點前或后超過3位數字時,每三位數字一組,組間空1/4個漢字空,如,"1,329.476,5"應寫成"1 329.476 5"。但序數詞和年份、頁數、部隊番號、儀表型號、標準號不分節。百分數的范圍和偏差前一個數字的百分符號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寫成5~95%,50.2%±0.6%不要寫成50.2±0.6%。附帶尺寸單位的數值相乘,按下列方式書寫:4 cm×3 cm×5 cm,而不寫成4×3×5 cm3。
10. 統計學符號 按GB 3358-82《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有關規定書寫,常用如下:(1)樣本的算術平均數用英文小寫x-(中位數仍用M );(2)標準差用英文小寫s;(3)標準誤用英文小寫sx;(4)t檢驗用英文小寫t;(5)F檢驗用英文大寫F;(6)卡方檢驗用希文小寫Χ2;(7)相關系數用英文小寫r;(8)自由度用希文小寫ν;(9)概率用英文大寫P(P值前應給出具體檢驗值,如t值、Χ2值、q值等)。以上符號均用斜體。
11. 縮略語 文中盡量少用。必須使用時于首次出現處先敘述其全稱,然后括號注出中文縮略語或英文全稱及其縮略語,后兩者間用","分開(如該縮略語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稱)。縮略語不得移行。
12. 參考文獻 按GB 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出。盡量避免引用摘要作為參考文獻。確需引用個人通訊時,可將通訊者姓名和通訊時間寫在括號內插入正文相應處。參考文獻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其他與之相應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稱用縮寫,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為準;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條參考文獻均須著錄起止頁。參考文獻必須由作者與其原文核對無誤。將參考文獻按引用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排列于文末。
13. 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屬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本課題受××基金資助(基金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14. 來稿應一式兩份,其中1份為手寫或打印稿,另1份可為復印件。但照片圖不可用復印件,也應兩份。要求字跡清楚,英文摘要及文獻應隔行打印。特殊文種、上下角標符號、需排斜體等應予注明。凡字跡潦草、涂改不清的稿件,一律退回。
15. 來稿須附單位推薦信。推薦信應注明對稿件的審評意見以及無一稿兩投、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