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辦公樓工程,19層,建筑面積 6萬 M
2,要求工期 900天完成。為確保工程順利實施,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要求,業主方在項目實施初期對整個工程的合同體系進行了科學策劃,取得的良好效果,淺議如下。
一、合同體系策劃的含義
建筑工程項目是通過許多合同來實施的,對業主來說,這些合同就構成了一個合同體系。合同體系策劃,就是在建筑工程項目開始階段,對工程相關合同進行總體策劃,確定對整個工程、整個合同的簽訂和實施具有重大影響的問題,目標是通過合同保證項目總目標的實現。
業主通過實施各個合同來實現項目的目標,由于建筑工程項目的階段性、技術上的復雜性,以及專業化分工,通常一個建筑項目需要很多合同,少則幾十個,多則成百上千個。大型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體系尤其復雜。完善的合同體系策劃對成功的實施項目,實現項目目標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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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體系策劃決定著項目的組織結構及管理體制,決定合同各方面責任,權力和工作的劃分,所以對整個項目管理產生根本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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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合同體系策劃確定項目各方面的重大關系,防止由于這些重大問題的不協調或矛盾造成工作上的障礙,造成重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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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業主來說,正確的合同總體策劃能夠保證圓滿地履行各個合同,促使各個合同達到完善的協調,減少矛盾和爭執,并順利地實現項目的整體目標。
二、項目管理模式及合同體系結構策劃
項目管理模式一般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確定整個項目的合同結構,二是確定項目各參與方在項目管理過程中的管理關系。因此,合同體系策劃和項目管理模式的確定具有很強的相關性,合同體系策劃是項目管理模式的內容之一。
通常項目管理模式具有以下四種:
1)平行承包模式
業主將設計、設備供應、工程施工分別委托給不同的承包商。各承包商分別與業主簽訂合同,向業主負責(
見圖1)。各承包商之間沒有合同關系。在這種方式中,業主的采購、招標工作數量較大,需要進行充分的計劃和前期準備,而且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業主的管理和協調工作很多,需要較強的項目管理能力。長期以來我國工程項目多采用這種方式。
2)總承包模式
由一個承包商承包建筑工程項目的全部工作,包括設計、供應、各專業工程的施工以及管理工作,甚至包括項目前期籌劃、方案選擇、可行性研究(
見圖2)。承包商向業主承擔全部工程責任。在這種項目管理模式下,業主只需要與總承包商和咨詢顧問簽訂合同,他所面對的承包商數量很少,合同結構比較簡單。目前這種項目模式在國際工程中采用得越來越多,而且主要是一些大型、復雜的項目,并且業主多為私人企業。
3)混合模式
將工程委托給幾個主要的承包商,如設計總承包商、施工總承包商、供應總承包商等(
見圖3)。在此模式中,業主聘請項目管理單位(PM)全權代表其負責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包括設計和顧問公司的協調管理、招標采購、現場施工進度、質量、投資控制。業主只與設計、顧問、PM、監理公司簽訂合同,不深入干涉工程的實施和管理,只對重大問題進行決策。施工階段的現場管理和協調由施工總承包承擔,它將專業工程分別委托不同的專業分包商實施,并在施工過程中控制各分包的施工質量、進度和投資。
4)非代理型的CM承包方式,即CM/non-Agency方式。
CM中非代理型的模式(
見圖4),CM承包商直接與業主簽訂合同,接受整個工程施工的委托,再與分包商、供應商簽訂合同。可以認為它是一種工程承包方式。這種方式下,業主面對的承包商數量也比較少。
圖3 混合模式 圖4 CM(非代理型)承包模式
根據我國民用建筑工程領域的實際情況,一方面業主對辦公類建筑工程的決策和管理介入較深,特別是在建筑方案、裝修效果、幕墻方案等方面,業主往往在工程實施過程中不斷提出新的需求;另一方面我國建筑市場中承包商實力普遍較弱,全面具備設計、管理和采購能力的總承包商非常少;再者我國建筑工程領域長期以平行發包模式為主,各方面對平行發包的形式較為熟悉,操作風險和難度較小,因此決定在本工程合同體系的策劃中仍采用平行發包模式,主要思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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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施工企業的實際情況,對主要合同如土建、機電、裝飾工程、景觀工程等采用平行發包的方式,其他重要性的專業分包合同如幕墻、電梯等分別由上述幾家單位管理;對于壟斷性行業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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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減少施工協調的界面,采用三方協議的方式減少業主的工作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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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項目采用DDB模式(即設計+采購+施工的模式),以減少施工過程不確定因素和確認價格的風險;
發包模式(
見圖5)所示:
圖5
本項目的參與方有:業主、監理、各設計單位、咨詢/技術服務單位、承包商、材料設備供應商等。
(1)業主:本項目的最高管理和決策者,負責項目基本目標、功能需求和重大事項的決策;
(2)監理單位:受業主委托,代表業主對其他項目參建方進行總體管理和協調,確保實現項目目標;
(3)設計單位:受業主委托,負責項目相應專業的圖紙設計,體現業主的功能、品質需求。在施工過程中,設計單位還須負責對施工的設計協調服務;
(4)咨詢、技術服務單位:受業主委托,在項目管理的管理和協調下,提供委托合同約定的范圍內的咨詢或技術服務;
(5)施工單位:土建、機電、精裝、室外景觀為四個主要的平行合同;土建單位為現場的總體協調單位和牽頭單位;樁基、支護及土方、消防弱電、建筑智能化、幕墻工程、市政工程(供水、供電、供氣、電信等)與業主簽合同;
(6)材料設備供應商:按照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約定,為項目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各項產品和服務,接受業主、監理的管理和協調。
在以上平行發包模式中,本工程特別注重發揮監理單位在工程總體協調、管理方面的作用,而不僅僅局限與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
三、合同界面策劃
對合同發包模式中所確定的主要合同,確定其主要工作范圍和界面如下。
合同名稱 |
合同范圍 |
備注 |
樁基工程、基坑支護
及土方 |
工程樁;基坑圍護、支撐安裝與拆除、止水、降水、排水、修補、配合等;土方外運;樁頭處理; |
(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和工程需要決定是否納入土建合同包) |
土建工程 |
(1)地下室和主體等土建工程;(2)地下室的人防門及普通裝修(3)屋面工程及其防水工程;(4)整個項目的安全文明總體協調單位。 |
根據工程進展情況決定地下室水電、幕墻、電梯等的預留預埋是否由土建單位實施; |
幕墻工程 |
外裝飾工程(石材、鋁板、玻璃幕墻)、雨棚、大門、檐口、外立面防雷、保溫、與幕墻有關的防火封堵等;擦窗機; |
玻璃、型材、結構膠、五金件等指定品牌;石材視設計情況決定是否二次招標; |
機電工程 |
1、強電工程(除高壓配電部分)2、通風空調3、建筑給排水及消防水;4、發電機房的降噪等機房環境;5、室外管道工程 |
空調系統的BA控制軟硬件及控制策略;溫熱開水進化器是否單獨采購; |
三方協議 |
建筑智能化 |
樓宇自動控制系統、綜合保安監控系統、綜合布線系統、通訊自動化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有線電視及衛星電視系統、ups、門禁系統、會議系統、系統集成; |
包括機房裝修工程;機電的部分弱電控制閥門是否納入;招標時決定是否進行標段劃分; |
電梯 |
設計、設備采購及調試 |
安裝合同和設備采購合同可以分開; |
消防弱電 |
消防弱電;機房滅火設備 |
(通常為當地單位,可并入機電工程) |
廚房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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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式停車庫 |
機械式停車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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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光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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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納入幕墻分包或機電分包 |
內裝飾工程 |
(1)精裝修工程及地面以上的普通裝修;(2)防火門;(3)燈具、插座、衛生潔具等機電末端系統; |
(1)衛生間的界面在合同中詳細規定;(2)機電末端的界面在合同中規定;(3)電梯工程精裝修在合同中規定;(4)具體標段在招標時確定; |
三方
協議 |
家具工程 |
(1)家具工程,根據實際需要劃分標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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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簾 |
窗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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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識系統 |
設計、材料采購、制作和安裝;主要包括室外指示牌、室內及大樓Logo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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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工程 |
室外小品、樹木等園林綠化;室外道路、地面裝飾等 |
包括室外的市政管道(詳細工作界面在具體合同中規定); |
市政工程 |
供電工程;自來水;電信(電話、網絡等);燃氣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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