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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職稱評審時往往對論文發表時間有要求,對于一些準備較晚的作者,為了趕刊期或是發表費用問題,會考慮把論文發表在增刊上,有的時候,編輯處理稿件后直接建議作者發增刊,那么增刊上發表論文對評職稱有用嗎?
首先大家要弄清楚什么是增刊,增刊是否合法,根據新聞出版總署規定,每本合法期刊,一年可以出版兩期增刊。增刊的主管單位、主辦單位和刊號都是與正常周期出版的刊物完全一致的,不能稱之為非法或違規出版物。學術期刊通常把一些具有相當水準,但又無法在正常周期的刊物上發表的文稿安排在增刊上,因此增刊的學術影響力較正常周期出版的刊物弱。
當我們在評定中級以下職稱時,省級期刊的增刊大多不被承認。但國家級期刊或核心期刊的增刊往往會被降級使用,相當于省級期刊或普通學術期刊。
所以,如果你只是評定初級職稱的話,論文發表國家級或核心級期刊的增刊可以考慮,前提是要想院校/單位核實一下,是否認可。而評定中、高級職稱時發表在增刊就完全不行了!
保險起見,向單位核實是最準確的。而且不建議大家在增刊上發表職稱論文,即使編輯推薦作者選擇,也盡可能不同意。關于刊期問題,只需要大家提早準備就完全沒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