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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物流的新發展方向制度有哪些?如何加強對跟單新用戶只能和海運提單的新模式呢?什么樣的物流建設是對當前的經濟發展所應用呢?同時現在的物流發展制度又該怎樣來加強呢?本文主要從信用證業務由來和提單的風險等方面做了相應的介紹。本文選自:《物流工程與管理》,《物流工程與管理》是中國創辦最早,最富盛名的物流科技期刊,論文涉及范圍包括:倉儲物流行業的理論研究,國內外物流成功經驗及信息,倉儲物流運作可操作性方法及案例,本行業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安全管理技術等。
摘要:信用證下有嚴格的賣方貨物裝船日期限制,賣方不能晚于這個時間將貨物裝船,這樣規定是因為在國際貿易中,交易的目的很復雜,有的買家是為了倒手買賣、有為是為其它企業供貨、還有的是為其它企業代購等等。如果貨物延遲,就會影響到下一步的交易。而且在國際買賣中,貨物的價格變化非常巨大,如果買方不能準時提到貨物,可能會遭受價格波動帶來的巨大損失。所以在信用證下,晚于規定時間裝船的,往往銀行是會拒絕依附的。
關鍵詞:信用證,海運提單,物流制度
Abstract: under the l/c has strict restrictions on the date of shipment of goods the seller, the seller not later than the time the goods shipment, because such regulations in international trade, the purpose of trading is very complex, some buyers to flipping buying and selling, for is supply for other enterprises, or for other enterprise's behalf and so on. If the goods delay, will affect the next deal. And in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the prices of goods change is very big, if the buyer can't mention the goods on time, could lead to big losses suffered from price fluctuations. So under the l/c, shipment later than the prescribed time, often bank will refuse to attachment.
Key words: the l/c, ocean bills of lading, the logistics system
國際貿易中,會產生眾多的物流和資金流,物流是出口商通過海運承運人,多以海陸聯運的方式來進行;資金流是由進口商通過銀行作為中間人,多以信用證的方式來完成的。
要順利完成信用證這種交易制度中,最為關鍵的是物流與資金流的互動。而要保證互動,最重要的環節就是單證,即由承運人簽發的海運提單。有了由承運人簽發的正本清潔提單,就表明出口商完成了交貨的義務,進而便可以從議付行或者開證行那里取得貨款。
1信用證業務由來
國際貿易遠隔千里,貨幣各異,不能像國內貿易那樣方便地進行結算。從出口方發運貨物到進口方收到貨物,中間有幾個月的時間。在這段時間一定有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信用,不是進口商提供貨款,就是出口商賒銷貨物。但這樣就產生了風險,進口商怕付了款收不到貨,出口商怕發了貨收不到款,這種國際貿易就難以順利進行。這時銀行參與國際貿易,作為進出口雙方的中介人,開出信用證,一方面向出口商擔保,貨物只要出口,銀行就保證付款,同時又向進口商擔保,只要按時付款,就可以在收貨港提貨。現行的國際商品貿易大多數都是以信用證支付的結算方式進行的。而信用證支付方式,主要靠審核各種單證來運行,所以單據成為了交易的關鍵。在信用證支付方式下所用到的各種單證中,海運提單代表貨物的物權,從而成為全套結匯單據中最為核心的單據,也成為買賣雙方、船方、銀行等當事人關注的焦點。
銀行在這一活動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證,它是銀行用以保證買方或進口方有支付能力的憑證。信用證(LetterofCredit,L/C)是銀行應開證申請人(買方)的要求,向受益人(賣方)開立的有條件的保證付款文件。
2提單的風險
在國際貿易中,有權簽發提單的人有承運人及其代理、船長及其代理、船主及其代理。而這些人簽署提單的憑證是大副收據,簽發提單的日期應該是貨物被裝船后大副簽發收據的日期。簽發的提單種類也很多,不僅有承運人簽發的MB/L,還有貨運代理人簽發的HB/L;有清潔和不清潔提單;有倒簽和預借提單;還有指示和不記名提單等等,而辨別這些提單的方法,也只能和交易合同進行詳細的對比才能辨別,這些分類雖然多,但全部都表現在一張單據上。正是提單簽發人和種類的多樣性使提單具有了一定的風險性。
現分析使買方可能遭受的提單風險:
(1)提單與貨物不符的風險。
提單與貨物不符的風險主要表現為下面幾個方面:
第一種情況是空頭單證,它是指提單本身沒有任何問題,但記載的內容卻與貨物的真實狀況不同,甚至可能根本沒有貨。造成這種情況的根本原因在于《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500》中規定,付款銀行對受益人提交單據的有效性沒有審核義務,付款銀行需要審核的點是單據信息與信用證要求是否一致,比如裝船日期、包裝、卸貨港等,如果不一致,會形成不符點而被退回。除此之外,根本不驗明單證本身的真偽。需要說明的是,在實際中,要求銀行去審核每套單據的真實性,也是不切實際的。銀行不可能對每套單據下的貨物都去實地進行核查,銀行根本沒有這種能力與精力,所以對于買方來說還是存在著一定的風險。
所以,正是這種免責條款形成了風險漏洞。在憑單付款的信用證結算方式下,賣方只要取得船公司空白提單,注明是“清潔的”、“已裝船的”、“裝船期早于合同的交貨期”再加上假簽名即可。此外,證明交易的發票和保單都容易偽造。只是這種規定,使騙子可以順利辦理信用證,收到錢后便不見蹤影。
第二種情況是憑保函換發清潔提單。當發貨人送交的貨物包裝外表有瑕疵,如破爛、銹漬等,船方會在提單中加上不良批注,即不清潔批注。注意這里只是指貨物的包裝,而不是貨物本身。因為船方在運載貨物時也沒有檢查貨物的要求。
不清潔批注既是一個不符點,依附銀行會拒絕付款。所以出口商為了消除不符點而順利結匯,會要求船方開出與實際情況不同的清潔批注,但同時也必須出具保函,保證若因為此保函而使船方發生損失時,能抵償船方損失。這樣,進口商付款提貨后,發現單貨不符也只能申請索賠,若遇到惡意欺詐便遭受巨大經濟損失。
(2)運輸延遲的風險。
賣方為了順利結匯,會要求船方倒簽提單,使提單日期早于信用證規定的最遲裝運期。這是賣方將風險轉嫁給買方的一種做法,如果不能及時發現,就可能使買方遭受損失。杜絕這種風險的做法是當買方發現貨物晚點時,應及時查詢航海日志,調查貨物準確的裝船日期,如果真的是倒簽提單,應及時追究賣方和船方的責任。
(3)承運人責任之外的海上運輸的風險。
主要指轉船提單的風險與艙面提單風險。當裝運港與目的港之間無法直達,貨物需要轉運時,對普通的海運提單而言,第一程船與第二程船提單的簽發人只承擔自己承運范圍內的運輸責任,進口商實際承擔了轉船風險。此時應積極投保,以減少風險。
艙面上沒有艙內的保護,發生各種損害的可能性要大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