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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當前國內通信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大部分都是原來郵政部門轉過來的,因此存在結構單一的問題。單一的人員結構和原來的工作單位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這樣的好處是對通信行業比較熟悉,不需要經過崗前培訓就可以上崗工作,業務熟練。缺點是人員結構單一,各個工作人員無法在專業領域上形成互補效應。
關鍵詞:通信市場,管理,可持續發展
通信事業是關系到國家經濟命脈的基礎設施之一,對我國經濟的發展具有重大的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通信事業取得了巨大的進步,通信市場由建立到逐步完善,為電信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1 對我國目前通信市場管理問題分析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不斷的完善,通信事業獲得巨大的進步,電信市場繁榮發展,欣欣向榮,但是通信市場的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1.1 法制建設
1.1.1 沒有正式的電信法
隨著我國通信事業的發展,為了強化對通信市場的管理,國務院頒布了“電信條例”,對通信市場進行規范。但是這僅僅是一個條例,與專門的電信法還有很大的差距。放眼世界,按照慣例,各個國家在進行通信市場管理以及推行電信改革之前先立法,然后以法律為準繩開展后續的工作。而我國的電信立法嚴重落后通信體制改革,不能滿足通信市場管理的要求。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如果沒有一部電信法就無法對多元化的通信市場進行規范。
1.1.2 地方法規混亂
我國地方也制定了一些通信行業法規,但是存在著法律地位低、權威性差、有些法規本身就帶有地方保護主義的傾向,不利于通信市場慣例的透明化和公開化。
1.2 通信管理局在地方的定位不明確
地方通信管理局在試運行期間,比較普遍反映的一個問題是定位不明確。由于定位不清,職責不明,導致與地方上的關系不好處理,出現了一些混亂。
1.2.1 與省政府機構的關系
第一,與省信息產業廳的關系。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已經建立信息產業廳的省,通信管理局可加掛省信息產業廳,對這條規定的理解出現了歧義。一些省的信息產業廳認為通信管理局是其下屬單位,由信息產業廳行使對通信市場的管理。但是通信管理局的想法恰恰相反,他們認為信息產業廳不應該管理通信市場,該職能應該由通信管理局執行。為了維護通信的全程全網,只有通信管理局才能承擔當地通信行業的監管。如果把省里的通信監管的一部分職能交給通信管理局,就會出現交叉監管,企業無所適從,不利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也不利于通信市場的健康成才。
第二,與其它部門的關系。這些部門有工商、物價、技術監督部門等,它們的職能與市場管理比較密切。在通信市場管理的過度時期,一些領域出現了管理的真空,相關部門乘虛而入,造成政出多門等問題。
1.2.2 地方監管混亂
第一,企業不服。政企分開后,一些通信企業認為自己已經成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可以自立自主的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政府不應該插手其事務。這導致通信管理局在市場管理的過程中,行使對企業有好處的職能,會得到企業的支持,如果沒有好處就會被消極執行。
第二,項目難控制。各單位自己上項目,如廣電、計委、省政府都能自己立項目,建自己的通信工程,一般都不經過通信管理局,重復建設多;通信項目的建設程序、招投標不規范,真正具有一級、二級及三級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并不多,但上項目比較多,難以保證對通信工程建設質量的監管;開放性的業務越來越多,投資主體多元化,許多業務的經營是由投資公司投的資,監管起來有一定難度。
1.2.3 管理人員的組成
企業中所有的人員的知識結構大量存在重復,缺乏具有相應法律知識以及經濟管理知識的人才,不利于管理機構職能的有效行使,對通信市場的管理缺乏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