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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對提高農業生產力和推動“三農”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文章分析了我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特點,指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完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建設的建議,為研究完善我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體系提供參考思路。
關鍵詞: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體系;探討
《中國牦牛》是目前國內外唯一的牦牛學科專業刊物。1979年經農墾部批準,四川省出版事業管理局核準發給期刊登記證,于1980年正式創刊發行;1988年全國報刊整頓重新登記時,本刊又經農業部審核批準由部主
習近平同志指出,當前正處于新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與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歷史性交匯期,既充滿機遇又面臨挑戰。成果轉化是實現農業科技成果的價值,并使科學技術這一要素與其它農業生產要素實現有效配置,是推動農業科技進步和三農發展的重要因素。我國農業科技創新不斷突破,取得了一批重大成果,用不到世界7%的耕地養活了超過世界21%的人口。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據報道自2000年以來,我國每年取得省部級及以上成果近7000項,轉化應用在30%~40%,形成規模的不到20%,轉化率偏低已成為制約我國農業科技的可持續發展。分析我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特點,針對存在的問題,探討完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對解決“成果多、轉化少、推廣難”等問題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實踐價值。
一、我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主要特點
(一)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具有明顯的地域性特征
我國地域跨越三個溫度帶,不同地域氣候、土壤、水文等環境條件不同,適宜主栽的作物也不相同,即便同種作物在不同地域的種植管理方法也存在差異,實際生產管理復雜多樣。成果推廣須因地制宜,考慮不同地域的氣候條件等影響作物生長的因子,切記未經適應性試驗,而大面積復制推廣模式。
(二)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存在多種風險
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研發周期長,需要經過實驗,收集指標數據,有成熟技術規程,應用轉化投入也大,比如一個新品種的選育到推廣,需經過種質收集或引種馴化、篩選試驗、品比試驗,形成具有穩定性狀,到可推廣就需要7~8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再按我國現行的品種審定制度開展區域性、生產性試驗,還需要3~4年才能審定,審定后才能大面積推廣應用,轉化周期在10年以上,推廣中與試驗條件不相符,極有可能失敗,雖然有些設施農業可以人為的滿足需要條件,但從大的空間地域來說,農作物生產尤其是糧食作物等的生產,對氣候等自然因素條件有很強的依賴性。此外,成果的轉化還受市場需求、價格、國家政策等多因素的影響。
(三)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后續服務
我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信息服務模式主要有農技服務站、龍頭企業帶動型信息服務、農業協會組織服務、農業科技專家大院信息服務和農民之家服務等幾種模式,這些成果轉化模式的后續服務主要是通過刊物、媒體、網絡、微信平臺等信息載體向用戶傳遞科技信息,結合利用現代網絡將田間示范、技術指導等傳播給企業和農戶,做到及時解決生產問題,大幅提升成果轉化和推廣效率,大大節約了推廣成本。
(四)有別于農業發達國家的獨特性
我國在“三農”方面與發達國家相比有很大差異,存在科技與經濟 “兩張皮”的問題,多數成果與市場需求脫鉤,實施轉化推廣難,存在重科研輕轉化,尤其是定位于基礎研究的非營利性農業科研院所這種問題較嚴重,缺乏接地氣的科技成果,現階段我國仍需要充分發揮政府和市場“兩只手”的作用。發達國家成果與市場需求結合緊密,是圍繞和面向市場產生的,企業是科技成果的研發主體并直接為市場提供技術和產品服務,農場主在市場上能方便地購買各類技術服務和產品,政府的補貼確保農場主生產的積極性和應用技術生產的能力,形成可持續的良性循環,企業和市場直接對接,推廣服務效率高。
二、我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存在的問題
(一)農業科技成果本身的不足
農業科研成果存在競爭型和突破性兩種成果,競爭型成果間具有替代性,這是重復研究過多的表現,推廣難度大,轉化效率低,浪費科研資源;突破型成果在學術上有突破,實踐上有創新,能產生較大經濟利益,這類成果具有適宜產業化、商品化的特點,市場前景較好,轉化效率較高,是農業科研應重點關注的。
(二)農業科研考核評價體系及管理存在的問題
長期以來,我國農業科研在選題、立項、考核評價及管理等諸方面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一是政府主導的科研項目與農業生產實際需求脫節。一些項目是各級政府為專項需要而制定的科研任務,并未考慮市場需求,主要圍繞科研任務開展工作,考核評價主要是專利、論文數量、刊物級別,并以此作為職稱晉升和待遇的依據,存在片面性,對解決當前生產需求和產生經濟效益作用不大,最終僅停留在知識的積淀上;二是科技管理部門職能設置不夠合理。立項和成果的申報歸科研管理部門管理,成果推廣應用歸成果推廣部門管理,這兩個部門分屬成果培育過程的不同階段,各司其職,缺乏銜接與緊密配合,推廣部門在成果實踐中發現的問題不能及時反饋給相關研究組,信息共享不及時,影響了成果的熟化和完善。成果與生產實際結合不夠緊密,無法滿足市場需求,對推動生產力發展和經濟效益作用不明顯。
(三)農民整體文化水平偏低,接受能力較差
農民是我國農業科技成果的主要使用者和生產經營者,受比較效益的影響,許多有知識、懂技術的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均外出打工或棄農經商,并不斷向第二、三產業轉移,留守農村的是老人、婦女、小孩居多,他們接受新技術的能力較差,不利于新技術、新品種推廣,實際應用能力跟不上。制約農民是否選擇科技成果的主要因素是投入和產出的經濟效益,農民對投資的風險不可預測,導致農民望而卻步,最終難以實施新品種、新技術的應用推廣。
(四)農業科技推廣體系不完善
政府主導一些科技成果在推廣項目和推廣范圍仍沿襲傳統計劃經濟時期的行政指令形式,專技推廣員服務意識不高,市場適應性差,農民決策權和自主權程度受限,有增產不增收的現象,挫傷了積極性;行政干預式的農技推廣,多數停留在技術試驗、示范展示,對農民掌握生產技能和管理等問題重視不夠,對提高農民科技素質作用不大;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推廣機構溝通協調性差,公益性和經營性職能混亂,影響推廣效能,難以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國家鼓勵農業科研院校開展農業技術性服務工作,但相關部門賦予相應的職能不夠,為了完成上級指定的任務,專技推廣員多數情況下,按部就班的開展培訓,針對性較差,對解決生產技術瓶頸問題效果不佳。